從市交警支隊獲悉,截至目前,我市因駕駛證記滿12分需要接受教育的重點駕駛人(持A1、A2、B1、B2駕駛證)有1649人。交警部門提醒"滿分"駕駛人須盡快參加培訓考試。
駕駛證被記滿12分后,如何恢復駕駛證?駕駛人考試中心有關人士表示,被記滿12分的駕駛人首先要到交警大隊接受違法處理,7天后持本人身份證到車管所或考試中心辦理受理業(yè)務。之后,駕駛人要準備1張身份證正反兩面的復印件、2張照片,到交警支隊所屬的駕駛人滿分教育基地報名接受教育。教育時間為7天,內容主要為觀看道路交通事故宣傳片、事故案例以及學習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撰寫學習心得等。被記滿12分的駕駛人接受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,持本人身份證到車管所業(yè)務窗口辦理清分業(yè)務,并持回執(zhí)單到暫扣駕駛人駕駛證的交警大隊領取被扣駕駛證。
駕駛人在1個記分周期內被記滿12分的,需要接受教育和參加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科目一的考試。駕駛人在1個記分周期內被兩次記滿12分以上或累計被記滿24分以上的,需要參加科目一、科目三的考試。科目三考試共有5次機會,如果5次均未通過,需要重新進行科目一、科目三考試。
從駕駛人考試中心了解到,目前,我市駕駛人考試中心、曹妃甸區(qū)交警支隊車管所、豐南交警大隊車管所、遷安交警大隊車管所、玉田交警大隊車管所可以受理被記滿12分駕駛人的教育、考試業(yè)務。
市公安交警支隊八大隊民警提示,駕駛證被記滿12分后,應按照相關規(guī)定,及時辦理相關業(yè)務,參加教育培訓及考試。然而,有些駕駛人在駕駛證被記12分后,并沒有按規(guī)定參加相關教育培訓,且繼續(xù)駕車上路。交警部門正告此類人員,駕駛證被記12分后,將依法被交警部門扣留,在此期間仍然繼續(xù)駕駛機動車的,一經查獲,將面臨嚴厲處罰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,處200元罰款,扣留車輛。 |